【隨班附讀】歷屆中英文成績單申請規定

隨班附讀學員,缺課未超過規定時數及成績通過者,結訓後本中心主動提供一份【中文學分證明書】,

需遺失補發、申請一份以上中文證書或申請英文證書者,請下載「 結業證書申請書 」。

申請方式 :

1.填寫後至本中心臨櫃申請

2.郵寄至sharoncec@mail.ntust.edu.tw信箱後來電確認 : 陳專員 (02)2736-6926

每份酌收工本費中文證書 100 元,英文證書 200 元﹔若證書未領取,本中心保留半年。

證書製作時間原則自受理申請日起 7個工作天內完成,跨學期證書需延長作業時間。

未能親領證書,需本中心郵寄者,請自付掛號郵資每份 36 元。